获得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指南知识
获得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知识
获得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当地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腾冲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收入条件、住房条件的困难家庭(含已办理“农转城”的农村居民)、以及新就业职工、引进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
原则上为无住房或在租住地人均住房面积小于上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以统计部门提供的年度数据为准),并符合下列收入条件的群体:
1.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或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职工;
2. 在城镇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腾冲籍农业转移人口(含腾越镇农业人口)或者外来务工人员;
3. 在腾冲有稳定工作、收入或租房证明的非腾冲籍外来务工人员;
4. 收入条件原则上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85%;2人以上(含2人)家庭月收入按照不高于家庭实际人数乘以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85%计算(具体标准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申请廉租住房家庭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具有腾冲市城镇户口;
2.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收入原则上不高于腾冲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
3.申请家庭无住房或在租住地人均住房面积小于上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以统计部门提供的年度数据为准);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三、咨询途径
l.窗口咨询:腾冲市保障房申请办公室
2.电话咨询:0875-5138399
3.网络咨询电子邮箱:2387251396@qq.com
4.信函咨询:腾冲市安民物业公司;通讯地址:腾冲市西山坝锦绣雅苑小区12栋;邮政编码:67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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