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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7-12-01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根据中央、省、市各级扶贫资金管理相关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使用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截止1130日,到位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566.0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651万元,省级资金1578.78万元,保山市级资金801万元,腾冲市本级资金8535.25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截止1130到位资金已全部下达拨付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其中:乡镇合计拨付6289.5万元,市直部门拨付6186.28万元,各企业贷款贴息510万元,扶贫贷款利息1580.25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  

  为确保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严格按照全脱贫攻坚项目发展计划,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从制度上和机制上加大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力度,对所有扶贫项目资金,及时拨付,严格管理,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验收到项目,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和安全高效。  

(一)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报账制。2017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上级相关扶贫政策要求,实施主体为乡镇的扶贫资金实行乡级财政报账制,级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和使用的项目管理费仍实行县级报账制,由市级项目主管部门进行核算报账管理并出台了《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腾政办发〔2017104号)、《腾冲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腾政办发〔201785号)。   

  (二)资金拨付严格执行部门会签制。扶贫专项资金实行部门联合一次全额审批拨付,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的联合检查,准确掌握工程进度,资金拨付时根据项目主管部门下达计划,资金直接下达拨付项目实施单位,避免了资金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附: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支出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