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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地方税务局发布协调制度

索 引 号:tcdsj-04_B/2018-0428001公开目录:公开制度发布日期:2018-04-28发布机构:腾冲市地税局

腾冲市地方税务局发布协调制度

为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全局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 

二、应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发布政务信息。 

三、拟发布的政务信息涉及其他单位的,事先应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 

(一)涉及到的其他单位的应将其意见和依据以书面形式回复。 

(二)书面回复同意的,可以发布政务信息。 

(三)书面回复不同意的,应与涉及到的单位沟通协调。经沟通协调,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共同协商解决。 

四、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发布政务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未经批准的,不得发布。 

五、本制度由腾冲市地方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