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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总结

索 引 号:01526376-3-30/2017-1016001公开目录:规范性文件发布日期:2017-10-16发布机构:腾冲市人民政府

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保府20177号)文件精神,腾冲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统一政令,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由市法制办牵头对全市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清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时印发清理通知,明确了清理职责,清理范围,细化了清理办法,提出清理目标要求。经对截至2016630日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方位清理审核,清理出腾冲市人民政府及其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46件,处理意见为继续适用,上报市人民政府,待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清理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做法

    我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清理,逐级审核,统

一报告的原则进行。分管副市长赵立彬主持召开了县直主要部门和乡镇分管负责人参加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对清理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清理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乡镇和市直部门负责本乡镇、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凡违反或有悖法律法规规定的,越权设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内容的文件,一律失效,逾期仍执行的,将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为保证清理工作任务落实,实行零报告工作制度,逾期不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召开会议后,各乡镇、各部门迅速启动工作,将清理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身上,做到了及时清理,按时报送。

(三)加强指导,确保清理质量

鉴于部门和乡镇机关公文长期粗放管理,少数乡镇和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对规范性文件概念把握不准,公文规范处理程序不清的现状,市政府法制办主动服务,及时加强信息沟通,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乡镇、部门开展规范化清理,对部门报送的清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对,确保了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全面、准确和彻底,使整个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性工程,我市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面尽管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步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清理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目录

 

腾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10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