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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解读

索 引 号:01526376-3-30/201-1012002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发布日期:2017-10-12发布机构:腾冲市人民政府

一、方案出台背景 

根据《保山市卫生计生委 保山市民政局关于遴选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县的通知》(保卫计发2016202号)文件要求,我市被列为省级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县。为推进试点工作,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制定了《腾冲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市、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机制,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共享,满足老年人急症处理、慢病管理、病后康复、失能护理、临终关怀等不同层面的健康养老需求,让老年人得到连续、适宜、规范、便捷的医疗服务。

方案主要内容

(一)主要任务

1.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健康信息与养老基本信息的互联共享建立健全老年人健康档案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试点建设。以信息化为基础,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2.建设市、乡、村三级医养结合有效模式。一是以腾冲市敬老养老服务中心为试点,建立健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等二级医院与市敬老养老服务中心的合作机制,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二是推进乡镇敬老院与卫生院建立联系服务制度。乡镇卫生院与乡镇敬老院老年人签订《健康管理服务协议书》,按照无偿、低偿和有偿的不同方式,明确相应的服务职责,细化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具体内容,方便老年人得到及时服务和救治。三是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实现居家养老与医疗服务的有机衔接。四是建立日间照料中心,探索养老新模式。鼓励社区、乡镇仿照托儿所建立托老所(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休闲娱乐等日间托养服务的设施,老年人白天入托接受照顾和参与活动,晚上回家享受家庭生活的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先行在腾越镇文星社区开展试点工作,成功后再逐步推开。

3.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养老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医疗服务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开通绿色审批路径。

4.发挥腾冲中医药优势,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的结依托市、乡、村三级中医药专业队伍,将中医诊断、中医护理、中医理疗、中医药参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中医食疗等中医药健康促进和防病治病措施融入养老全过程,满足老年人的多层次的健康需求,实现健康养老的可及性和实效性。

5.依托腾冲的资源优势,实现旅游、养老、康养的有机融合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温泉资源、中草药资源和优越的生态环境开展面向全国、全球的集医疗、护理、康复、养生、保健、居住等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吸引更多的游客特别是老年游客到腾冲旅游、疗养、养老。支持腾冲恒益集团打造集中医博物馆、中草药植物园、药膳食疗馆、国际养生酒店、温泉疗养院、温泉康复医院等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示范区。结合固东镇银杏村特色旅游资源、浓厚的中医药文化基础以及较强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力推进中医药文化特色小镇建设,把固东中心卫生院建成集医疗服务、中医康复、中医养老、中医药养生等为一体的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满足游客的健康、养老需求。

(二)工作步骤

201710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201710—12月,启动试点工作。2018—2020年,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逐步推广。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腾冲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计局

2.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落实好相关支持政策。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可通过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医养结合发展。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内容,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

3.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需要。在规划新建、搬迁医疗卫生机构时应优先考虑与养老机构的就近设置。对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保障用地;对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依法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

   4.完善医保倾斜扶持政策。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机构签约服务费、家庭病床护理治疗费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落实好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政策,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相应保障。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积极探索适宜老年人住院、休养、家庭病床的付费方式,着力解决老年人医养费用问题,着力解决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相关医疗许可办证问题。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衔接,对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同等对待。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人员进修轮训机制,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政府办养老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因养老服务增加的人力资源,政府在编制、财政补助方面优先保障。

6.强化督促指导。通过适时开展工作检查,细化考核措施,确保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到位,使老年人健康服务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