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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明光镇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01526095-6-/2018-0402001公开目录:政府预决算发布日期:2018-04-02发布机构:腾冲市明光镇

腾冲市明光镇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当年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当年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腾冲市明光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腾冲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明光镇2017年年末机构数7个,分别为镇政府、财政所、文化广播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业中心、林业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保护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市委“6265”战略部署,以党建为统领,以发展为主线,以稳定为基础,以项目为抓手,强化产业支撑,统筹推进农业规模化、新型工业化、旅游品牌化、城乡一体化同步发展,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精神文明建设、平安智慧腾越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六大工程,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全面建设开放、活力、文明、小康、美丽、和谐“六个腾越”,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分别是镇政府、财政所、文化广播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业中心、林业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保护服务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7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部门在职实有7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2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18年明光镇人民政府财政总收入3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明光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收入24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64万元(本级财力246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明光镇人民政府预算总支出246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9万元,项目支出255万元。当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9万元,项目支出255万元。

(一)当年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01(款)”预算支出23万元,主要反映人大事务支出、“201(类)-03(款)”预算支出898万元,主要反映政府及相关机构支出、“201(类)-06(款)”预算支出54万元,主要反映财政事务支出、“201(类)-07(款)”预算支出5万元,主要反映税收事务支出、“201(类)-31(款)”预算支出62万元,主要反映党委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类)-32(款)”预算支出11万元,主要反映组织事务支出;“204(类)-01(款)”预算支出7万元,主要反映消防事务支出、“204(类)-02(款)”预算支出39万元,主要反映公安事务支出;“205(类)-02(款)”预算支出198万元,主要反映中、小、幼教育事务支出;“207(类)-01(款)”预算支出35万元,主要反映群众文化事务支出;“208(类)-01(款)”预算支出4万元,主要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支出、“208(类)-02(款)”预算支出2万元,主要反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8(类)-05(款)”预算支出116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务支出、“208(类)-08(款)”预算支出4万元,主要反映抚恤支出、“208(类)-99(款)”预算支出3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类)-01(款)”预算支出18万元,主要反映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务支出、“210(类)-03(款)”预算支出6万元,主要反映乡镇卫生院支出、“210(类)-07(款)”预算支出16万元,主要反映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210(类)-11(款)”预算支出66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2(类)-01(款)”预算支出14万元,主要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3(类)-01(款)”预算支出496万元,主要反映农业支出、“213(类)-02(款)”预算支出106万元,主要反映林业支出、“213(类)-03(款)”预算支出59万元,主要反映水利支出、“213(类)-07(款)”预算支出148万元,主要反映对村民委员会及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214(类)-01(款)”预算支出7万元,主要反映交管中心人员经费;“221(类)-02(款)”预算支出67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当年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209万元,项目支出25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9个,采购预算资金135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暂无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元,减少的主要原因:通过建立健全行政及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制度,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人、车、会、话和差旅费、招待费等公共性、消费性支出,有效地减少了损失浪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无购置;运行维护费3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减少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开支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比上年预算减少10万元,增减原因:减少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明光镇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范接待及报账程序,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不予报销,从而减少了接待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880万元,较上年增81万元,同比增1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明光镇政府预算公开表.xls  250K 2018年明光镇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14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