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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索 引 号:01526035-8-06_B/2018-0302002公开目录:组织机构发布日期:2018-04-09发布机构:腾冲市林业局

一、腾冲市林业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培育、国土绿化、水土流失治理和保护利用的具体政策措施以及地方性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2.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项目和年度生产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有关单位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

3.组织全市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作;组织开展以植树造林为主的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按照林业三大体系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指导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各类商品林基地建设和林业工程项目实施;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对集体林场、乡镇林业站、苗圃实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指导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经营及管理;负责对全市造林种苗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开展造林绿化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指导全市生态文化建设。

4.组织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强化资源林政限额采伐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调处山林纠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或权限范围内的临时用地审批;指导监督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流转;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工作和全市国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对全市核发的林权证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建立管理档案,符合程序依法流转变更林权证的持证人;做好资源林政管理示范市的工作。

5.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协调武警腾冲森林部队的有关业务工作。

6.负责对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优化配置林业资源,尤其是对木材、竹材生产及以木材为原料的木制品的经营加工管理,并对特色经济林、林产化工、木竹浆造纸、工业原料林、森林生态旅游、木本油料、林下产品、林木种苗花卉等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拟定全市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指导保护区开展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负责对珍稀树种木材的采伐和野生动植物标本采集的初审,承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发展森林生态旅游。

7.负责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领导管理,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的案件,维护林区社会治安。

8.组织实施林业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指导全市林业基本建设。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有关林业基金和规费的征收、使用;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林业系统会计、统计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的管理和稽查。

9.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以煤代柴、以电代柴、以沼气代柴、以液化气代柴等森林资源的节约代用。

10.负责林业系统人事、劳动、工资、福利、职称评聘和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加强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和廉政建设;加强对工青妇组织的领导;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培训,抓好林业宣传工作和林业产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林业科研项目的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组织林业科技情报和学术交流。

11.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组织指导全市以核桃、红花油茶、银杏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产业和林下产业发展工作;监督和指导林产品精深加工。

12.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林业外事外经活动;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5-5181203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腾冲市林业局内设机构

腾冲市林业局共有9个股级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股、林业重点稽查办公室、资源林政股、森林防火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加挂腾冲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牌子)、政策法规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1.办公室

参与政务、料理事务、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承办文秘、档案、会议、文印、信息、督查、信访、保卫、保密、编志、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及电子政务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系统的车辆购置、处置及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林业系统涉外工作;承办外事接待及其他外事外经工作。联系电话:0875-5181203

2.组织人事教育股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当好党委决策的参谋,做好党委会议记录,办理党委会议决定和决议事项;加强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制度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办理查处违纪党员的业务工作;办理党团业务,组织协调工、青、妇群众组织的工作和活动,抓好林业宣传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抓好党员电教工作和党委的日常事务;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青年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管理及直属单位的班子建设;承办人事调配、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审查、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加强职工管理,查处违纪职工;负责全市林业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职员的培训工作;负责预测和引进林业人才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875-5181303

3.计划财务股

学习贯彻《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配合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资金收支计划;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发展的经济调控意见;审核市级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并监督国家、省、市下拨林业资金的使用;指导监督各乡(镇)、林场林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指导林业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全市林业综合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联系电话:0875-5181903

4.林业重点工程稽查办公室

负责林业重点专项工程资金的稽查工作。根据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编制稽查、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按照批准的工作计划对工程项目单位的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参与林业重点和专项工作规划的编制,项目工程的申报、审核、会议和重点检查及调研;负责林业重点工程的会计核算、监督、检查技术指导及有关的业务培训。联系电话:0875-5183807

5.资源林政股

    宣传贯彻执行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负责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监督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资源档案的建立、更新;指导各乡(镇)、林场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并进行伐区规划,监督管理林木的凭证采伐、加工、经营与运输;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负责按国家规定对征占用林地的初审工作;监督全市林政执法管理,指导乡镇林业站、木材检查站和林政稽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山林权属纠纷。联系电话:0875-5183303

6.森林防火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和政策;制定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和火灾应急处置预案;负责上报和发布森林火灾信息;负责组织全市森林防火机构及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对市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协助局领导联系森警中队;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承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875-5184119

7.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加挂腾冲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牌子)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市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等的发展战略、规划、技术规范,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和指导实施,并监督执行;研究、组织、指导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重点工程和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和办理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野生植物培植及合理开发、利用、调运等有关工作;组织全市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自然保护区的调查、监督、统计和建档;研究和提出全市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管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猎捕、野生植物采集计划;组织指导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的行政执法以及行政案件的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有关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方面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对全市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及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承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875-5161200

8.政策法规股

研究林业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地区、本部门贯彻实施林业政策法规提出相应的意见和方案,协助起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配合拟定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发展、国土绿化和荒漠化等方面的综合性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前置性审查,报送登记、备案、发布和清理、修改、废止工作;监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审查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对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的林业行政案件,组织听证;根据委托承办林业行政诉讼和负责行政复议;负责组织实施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和林业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普及林业法律知识;负责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的申办、年检和管理工作;承办与林业政策法制有关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875-5184615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掌握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局属各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情况;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各单位整改落实安全隐患工作;分级负责各单位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统计、上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报告并组织抢险;参与、配合安全事故调查;督促事故处理的落实,跟踪督办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开展安全生产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及时报告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联系电话:0875-5181703

(二)腾冲市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

腾冲市林业局共有21个事业单位,分别是:腾冲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参公管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林政稽查大队、国有林场管理站、整顶木材检查站、中和木材检查站、侍朗坝木材检查站、农村能源工作站、腾冲市造林绿化管理站(加挂腾冲市绿化委员会、林木种苗管理站、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牌子)、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林火监测中心、森林资源管理站、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腾冲市苏江国有林场、腾冲市古永国有林场、腾冲市沙坝国有林场、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腾冲市林业局来凤山林管所、腾冲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国家油茶科学中心腾冲红花油茶实验站、腾冲市应急救援大队(加挂腾冲市森林防火专业扑火大队牌子)

1. 腾冲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云南省森林管理条例》,负责全市森林病虫害的监测、防治、检疫工作,搞好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做好防治工作。联系电话:0875-5186030

2.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加挂腾冲市林业分类经营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林权证核发、变更等相关工作;林木林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贷款抵押登记、林权争议调处及林农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林业刑事案件技术支持和征占用林地、临时用地及森林火灾损失调查。联系电话:0875-5162128

3.林政稽查大队(加挂森林植物检疫执法大队牌子)

主要职责:依法对林木采伐、林地使用、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和木材市场等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执法范围和处罚权限内,对稽查中发现的林业行政案件实施林业行政处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与林政稽查有关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875-5185203

4.国有林场管理站

主要职责:负责国有林场多种经营的规划、实施及监督检查;指导国有林场培育珍贵用材树种;督促检查国有林场资源林政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编制上报国有林场的年度营林生产和木材生产计划,对国有林场年度营林生产、采伐限额指标、木材生产组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查核实国有林场的伐区作业设计及伐中检查和伐后验收以及迹地更新的检查验收工作;审核国有林场新修伐区公路的规划设计,对国有林场基本建设规划设计进行初审,牵头组织国有林场项目的评审及管理,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为国有林场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指导国有林场建章立制、完善内部职工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联系电话:0875-5181703

5.整顶木材检查站

主要职责:宣传、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对竹、木、柴、炭、大宗林副产品及野生动植物的运输实施监督、检查。对乱砍滥伐、乱捕滥猎、偷拉私运木、竹、柴、炭及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按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严厉打击和查处,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联系电话:0875-3035011

6.中和木材检查站

主要职责:宣传、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对竹、木、柴、炭、大宗林副产品及野生动植物的运输实施监督、检查。对乱砍滥伐、乱捕滥猎、偷拉私运木、竹、柴、炭及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按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严厉打击和查处,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联系电话:0875-5891062

7.侍朗坝木材检查站

主要职责:宣传、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对竹、木、柴、炭、大宗林副产品及野生动植物的运输实施监督、检查。对乱砍滥伐、乱捕滥猎、偷拉私运木、竹、柴、炭及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按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严厉打击和查处,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联系电话:0875-5851153

8.农村能源工作站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的农村能源管理和推广工作,并兼有部分科研职能。具体是:办示范点,培训农村能源技术骨干,抓好沼气建设工作,积极推广省柴节煤灶、太阳能、微型小水电等项目,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以煤代柴、以电代柴、以沼气代柴、以液化气代柴的农村能源四代工作,并坚持不懈地开发生物质能以及利用其他新能源工作,逐步调整市的农村能源消费结构。联系电话:0875-5188600

9.造林绿化管理站(加挂腾冲市绿化委员会、林木种苗管理站、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牌子)

主要职责:管理编制全市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碳汇项目和森林抚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和操作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营林生产调度、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对全市植树造林(含人工更新)、封山育林的实绩进行核查;组织造林作业设计和检查验收;对国有林场(苗圃)、乡镇林场的建设和管理进行指导;负责全市林木种苗的宏观管理和受局委托行使种苗执法;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负责林业刑事案件技术支持和征占用林地以及森林火灾损失的调查。联系电话:0875-5183418

10.林业技术推广站

主要职责:推广先进林业技术,促进林业发展。林业技术推广:林木良种繁育技术推广,林木用肥技术推广,林木用药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推广,森林资源培育技术推广,水土保持技术推广;林业推广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林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区管理;林业技术推广活动监督管理与指导;林业技术人员培训。联系电话:0875-5150629

11.来凤山林管所(加挂来凤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所牌子)

主要职责:以实现森林公园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为目的,保护好来凤山的森林资源,坚持可持续发展,为城市居民创造优美的休闲娱乐环境;做好森林公园的林政执法、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以及经营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875-5155283

12.国家油茶科学中心腾冲红花油茶实验站

主要职责:对腾冲红花油茶产业发展现存问题和需求,开展调研,提供决策咨询;腾冲红花油茶种质资源保护、收集、保存及规模化繁育技术研究;腾冲红花油茶高产优良品种选育;腾冲红花油茶可持续丰产栽培技术试验研究;腾冲红花油茶低产林分经营与综合技术研究;腾冲红花油茶有害生物防控技术研究;腾冲红花油茶产品精深加工研究;腾冲红花油茶技术推广、应用,建立腾冲红花油茶产业发展科技信息平台,为广大林农提供高效、即时信息服务;完成腾冲市林业局安排的其它工作。联系电话:0875-5155229

13.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林业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参与完成人工造林、森林抚育、森林采伐、封山育林等林业常规项目的三类调查及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业设计的编制及配合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完成林业行政案件、森林火灾现场调查;林业其他专项调查规划设计及林业生产科研等服务的专用数据调查;参与森林资源连清工作。联系电话:0875-5168637

14.腾冲市古永国有林场

主要职责:依法对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实施保护管理,以营林、护林为主,抚育采伐为辅,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以林下经济发展为主,培育珍贵用材树种,完成国有林场经营转型,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联系电话:0875-5897969

15.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

主要职责:依法对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实施保护管理,以营林、护林为主,抚育采伐为辅,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以林下经济发展为主,培育珍贵用材树种,完成国有林场经营转型,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联系电话:0875-5855789

16.腾冲市苏江国有林场

主要职责:依法对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实施保护管理,以营林、护林为主,抚育采伐为辅,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以林下经济发展为主,培育珍贵用材树种,完成国有林场经营转型,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联系电话:0875-5895746

17.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

主要职责:依法对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实施保护管理,以营林、护林为主,抚育采伐为辅,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以林下经济发展为主,培育珍贵用材树种,完成国有林场经营转型,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联系电话:0875-5853288

18.腾冲市沙坝国有林场

主要职责:依法对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实施保护管理,以营林、护林为主,抚育采伐为辅,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以林下经济发展为主,培育珍贵用材树种,完成国有林场经营转型,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联系电话:0875-5150049

19.腾冲市应急救援大队(加挂腾冲市森林防火专业扑火大队牌子)

主要职责:履行矿山救护、地质灾害救援、群众遇险救助职责,处置危险化学品泄露等安全生产事故;参与消防和内保工作;协助处置道路交通事故、重大治安事件、突发事件;在市应急委相关部门的指导和配合下参加处置建筑坍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洪涝灾害、地震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处置森林火灾,参与森林防火巡护,指导乡镇专业扑火队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抢险救援工作。联系电话:0875-5163319

20.腾冲市林业局林火监测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森林火情的预测、预报,火险预测分析,森林火灾的跟踪监测及值班调度;负责全市卫星监测,卫星热点数据接收与图像处理,卫星热点核实反馈处理,卫星热点与火情信息建档管理;负责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网站管理和无线电通信网络建设与管理;负责火场信息数据的接收、传输、处理和火场信息动态推演;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875-5183603

21.森林资源管理站

主要职责:(1)负责全市公益林的管理工作:负责拟定腾冲市公益林的管理办法,建立管护体系,组织编制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作业设计,配合财政等相关部门及时兑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组织对全市公益林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的考核,对辖区内各单位公益林的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查、验收,组织公益林资源档案和管护档案的建立,总结和分析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提交各类报告;(2)负责全市天然林的管理工作:负责天然林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组织编制天然林项目的区划界定、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作业设计,配合财政等相关部门及时兑付补偿资金。联系电话:0875-5183965